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珲春林业局2014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015年第一批)施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3-04  浏览次数:3
核心提示:一.招标条件珲春林业局2014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015年第一批)已由延边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延州发改审批字(2
一.招标条件
珲春林业局2014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015年第一批)已由延边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延州发改审批字(2014)4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珲春林业局,建设资金为中央预算内投资和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珲春林业局2014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015年第一批)施工
2.1.2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投资和企业自筹
2.1.3工程建设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
2.1.4 招标范围和内容:新建道路376米;敷设输水管线338米;新建各类检查井16座;路灯20盏;详见工程量清单。
2.2 工程建设地点:珲春市
2.3 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4月5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6年12月10日,工期250日历天;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建设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及以上(本次投标单位资质应符合吉建招【2015】4号文件的规定及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要求),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至少具有一项关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小型项目经理或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
3.3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外省施工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按《吉林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备案管理试行办法》(吉建管〔2007〕17号)第八条规定办理备案。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 个标段投标。
3.6拒绝列入政府禁止投标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3月3日至2016年3月9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在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报名(需携带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和营业执照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资质证书副本及法人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李晓萍 联系电话:0433-7569920;
4.2在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报名后,请于2016年3月3日至2016年3月9日,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机械设备成套招标公司5楼529室(人民大街副54号省政府4号办公楼)持珲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表及单位营业执照副本、营业执照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资质证书副本及法人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出不退。
4.4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3月28日下午14:00时,地点为地点为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开标室(珲春市新安路889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9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4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该招标公告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东亚经贸新闻、延边建设信息网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珲春林业局
联系人:王处长 电话:0433-7507410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机械设备成套招标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431- 88906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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