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应商:
根据招标人实际情况,现对“江门融浩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五金和文具供应服务资格招标项目(招标编号:JM2015-HRHSY034)”招标文件的部分内容进行更改,具体如下:
一、招标文件第4页和第30页中:“包组A和B的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原文:“1. 投标人应当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且必须具有良好的信誉。是在江门市市区内注册的企业。”更改为:1. 投标人应当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且必须具有良好的信誉。是在江门市市区内注册的法人或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二、招标文件第33页中:“2.3“投标人”指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法人。”更改为:2.3“投标人”指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法人或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三、购买标书截止时间延长至:2016年2月5日17:30时。
四、招标文件的其他要求不变。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