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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市第二小学课桌凳采购项目询价通知书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1-12  浏览次数:2
核心提示:各供应商: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灵宝市第二小学的委托,对该单位所需课桌凳进行询价采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
各供应商:
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灵宝市第二小学的委托,对该单位所需课桌凳进行询价采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中关于采取询价方式采购的程序进行。
2、项目需求
2.1 项目名称:灵宝市第二小学课桌凳采购项目
2.2 项目编号:CDZBCG-2016-045
2.3 项目说明
a、本项目采购内容为灵宝市第二小学课桌凳一批,项目报价应为项目总体报价。
b、本次招标包含货物采购、安装、验收等。
c、本项目采购货物质保期执行产品质保规定。
d、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76000.00元/人民币,采购资金为财政资金。
e、投标人必须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真实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含本次采购内容。
f、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
g、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 技术要求及项目清单
a、产品要求与功能
(1)成交供应商负责提供满足招标要求的产品和服务。
(2)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全新的,不能用替代品。
(3)功能要求:整体效果好,质量优良,满足用户需求。
(4)售后服务:供应商提供最佳方案。
b、设备购置清单
采购课桌凳950套
技术参数:
课桌规格:650mm*450mm*780mm,钢木结构,单人,双斗,双柱,升降调节式课桌。颜色:乳白色。课桌两侧桌腿柱子上各做一个挂钩,材质与桌腿相同。
课桌面规格:650mm*450mm*780mm,桌面采用17mm多层板面贴三聚氰胺面板,乳白色铁封边。桌面为海蓝色,平整无突起。
桌斗:外径500mm*330mm*150mm,优质冷板,第二格桌斗距离地面不少于35cm,两斗均为实板,二氧化碳保护焊接,桌斗两边0.8cm厚,底板和后背板0.6cm厚。
桌架:采用30mm*50mm*1.2mm,椭圆管。立管采用20mm*30mm椭圆管。
脚套:采用PVC或橡胶套,移动时噪音低,无杂音,符合国标。
工艺:椭圆管采用二氧化碳保护焊接,经过酸洗除锈锌洗磷化后粉末静电喷涂,磷化—水洗—喷粉—烘烤。
课桌凳子:螺丝连接使用防松止退螺帽。规格:330mm*240mm*440mm,钢木调节式。
凳面:330mm*240mm*16mm,凳面内镶17mm多层板面贴三聚氰胺面板,凳面四周用铁皮包边,平整无突起。颜色:海蓝色,与桌面同色。凳架:椭圆管30mm*50mm*1.2mm
辅材:凳腿上下横撑均为20mm*40mm*1.2mm厚椭圆管。凳架为双柱,升降调节。
颜色:课桌架、凳架和桌斗为乳白色,桌面、凳面为海蓝色。
焊接:焊接采用四面焊接工艺。
报价回函应包括:A、报价表;B、有关资质证明;C、质量保证书;D、售后服务承诺;E、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保证;F、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明联系方式);G、其他材料
注:(1)报价单位需提供近3年同类业绩中标金额不低于15万元一份。(以业绩合同为准)
(2)询价通知书发布后,各供应商需先行到灵宝市长安路与函谷路交叉口时代广场B区5楼501室观看校方提供的样品,以该样品为参照物,各供应商根据询价通知书技术参数要求及校方提供的样品编制报价回函文件,在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截止时间内递交报价回函文件并提供各自的样品,样品质量需等同于甚至优于校方提供的样品,否则不予考虑。(样品上需注明公司名称及联系方式)
3、报价回函请用打印或不褪色墨水工整书写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将报价回函放入一个密封袋中密封,密封袋封面上和文件内容均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以直接送达的方式于2016年01月1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交至灵宝市长安路与函谷路交叉口时代广场B区五楼501室(递交报价回函时需同时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并缴纳报名费300元),逾期函件一律无效。各投标单位于2016年01月13日17时00分前将样品递交至灵宝市长安路与函谷路交叉口时代广场B区五楼501室。
本次采购定于2016年01月1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在灵宝市长安路与函谷路交叉口时代广场B区五楼501室进行询价活动。
4、项目商务要求:
4.1付款方式:中标后协商。
4.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交货、验收完成。
4.3交货地点:需方指定地点。
5、各供应商交付的报价回函中必须详细注明其投标产品的规格和技术参数,对该项目做出详细的预算,报出一次不得更改的价格,报价中包括运输、安装、调试等费用。每种规格的货物只允许有一种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报价应一次性报定。
6、采购人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的最高限价。供应商中标后,采购人有权变更数量、尺寸、款式及不影响投标人运作的有关服务内容。
7、报价单位在投标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不论中标与否,均由其自行承担。报价单位一旦中标,向询价代理机构支付询价代理服务费叁仟元整。
8、递交报价回函地点:灵宝市长安路与函谷路交叉口时代广场B区五楼501室
9、采 购 人:灵宝市第二小学
联 系 人:赵先生
电 话:13639866888
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中原区冉屯北路9号中机工程大厦B座9层
联 系 人:徐女士
联系电话:0398-6198009 13193966508
10、本询价通知书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2016年0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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