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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封市公安消防大队装备器材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12-01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登封市公安消防大队装备器材采购项目已经批准,采购资金来自财政,采购人为登封市公安消防大队。项目已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登封市公安消防大队装备器材采购项目已经批准,采购资金来自财政,采购人为登封市公安消防大队。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经批准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响应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采购编号:登财竞谈【2015】109号
2.2、预算金额:31.226万元
2.3、项目概况:
2.3.1项目名称:登封市公安消防大队装备器材采购项目
2.3.2采购人:登封市公安消防大队
2.3.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3.4采购内容:购置一批消防装备器材(见附件二)。
3、响应人资格要求
3.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响应人具有消防装备器材产品生产或经销许可,经销商所供货物具有制造厂商唯一授权;
3.3所投产品均须出具有效期内的符合最新国家标准的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报告
或其他有关产品质量检测证明;
3.4所投产品均须出具消防器材行业认证或国家认证证书;
3.5所投产品在近三年内未被郑州市公安消防支队通报为不合格产品;
3.6近三年来未被郑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列入违约单位;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发出响应文件时间(地点)
4.1报名及领取响应文件时间:2015年 11 月 23日至 2015年 11 月 27日 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 (节假日除外),在河南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登封办事处(登封市守敬路中段)持报名资料购买响应文件。
4.2报名时需携带资料:企业法人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有效期内)、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银行基本开户许可证、生产厂家授权书、检测报告、投标产品的国家或行业认证证书、行贿档案查询申请书(见附件一)。
报名时出示以上资料原件(验后原件退回)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三份,被授权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现场报名。
4.3 响应文件每套售价 100 元,售后不退。
4.4 邮购响应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5年 12月17日下午14时30分,地点为登
封市易佰元酒店三楼会议室(中岳大街劳动局对面)。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登封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登封市公安消防大队
地址:登封市守敬路中段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71-62863119
招标代理人:河南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938241795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10号楼1401室
登封市公安消防大队
2015年 11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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