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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下半年大宗商品耗材采购项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11-14  浏览次数:2
核心提示:辽宁金标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委托,对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下半年大宗商品耗材采购项目进行询价
辽宁金标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委托,对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下半年大宗商品耗材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择优选定中标人。建设资金已落实,资金为财政拨款。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采购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下半年大宗商品耗材采购项目
2.采购编号:LNJBG20150012(01~08)
3.采购内容:01包:电子产品及计算机配件采购;02包:五金工具刀具维修配件等耗材;
03包:化玻、药品类实训耗材; 04包:打印纸及鼓粉盒耗材;
05包:办公文具耗材; 06包:生产资料类;
07包:土杂、日杂类耗材; 08包:水暖件类。
(具体详见询价采购文件)
4.交货地点:具体地点由采购人指定。
5.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15天内,特殊商品供货期由双方协商为准。
6.投标保证金数额及递交方式详见询价采购文件;
7.项目投资金额:01包:116000元;02包:66900元;03包:266000元;04包:14700元;05包:51600元;06包:154000元;07包:90000元;08包:53000元。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在国内注册的供应商;
注: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报名企业必须是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含相关资质。
报名时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开户许可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并将以上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报名及询价采购文件发售
2015年11月11日—2015年11月17日(8:30--11:30、13:30--17:00)(节假日除外)到辽宁金标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营口市鲅鱼圈区鹏发东方新城11层)报名。询价采购文件每包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5年11月24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辽宁金标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鹏发东方新城11楼)

采 购 人: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联系地址: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 系 人:信成岩
联系电话:15326233111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金标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鹏发东方新城11楼
联 系 人:王克勤
联系电话:0417-6127333-333
辽宁省地市用户-营口市
2015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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