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吉林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下达的采购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省省直政府采购若干规定的通知》,吉林省机械设备成套招标公司受长春理工大学委托,对其所需的维修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二次公告),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报价文件。
1. 部门采购任务书编号:吉财采计X[20150826]-8161号
谈判文件编号:JLCTTC-15YZFSG1312-1/2
2. 项目名称:长春理工大学维修工程(69)二次公告
3. 采购标的:
第一包:国际交流中心维修工程(采购预算人民币95万)
第二包:国际交流中心空调维修(采购预算人民币5万)
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包:
4.1、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及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2、投标人需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和三级(不含壹级)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3、投标单位拟派的项目经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4.4、财务要求:近三年不亏损。
4.5、投标人业绩要求:近三年(2012年-2014年)具有类似工程经验3项以上。
4.6、信誉要求:不接受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企业投标。
4.7、外埠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
4.8、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第二包:
4.1、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及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2、投标人要求为空调安装、维修的专门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10万元,并在人员、设备、资金、安全生产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生产和施工能力。
4.3、检验、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4.4、财务要求:近三年不亏损。
4.5、业绩要求:近三年具有10万元类似工程经验不少于3项。
4.6、信誉要求:不接受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企业投标。
4.7、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且不允许分包。
5.谈判文件发售:合格的投标人可于2015年10月29日至11月2日(节假日除外)8:30~16:00到吉林省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会处))四楼招标代理机构窗口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以下简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每包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出不退,同时需携带如下资料:
第一包: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资质证书复印件
4.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5.项目经理证复印件
6.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
第二包: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6.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所有报价文件应当于2015年11月24日下午1点之前送达吉林省政务大厅五楼。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7.投标保证金:采购预算2%的投标保证金,投标截止前之前交至招标人处。
8.谈判时间及地点:定于2015年11月24日下午1点在吉林省政务大厅五楼进行谈判,届时请各投标人委派代表出席并携带身份证明。
9、谈判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采 购 人:长春理工大学
地 址:长春市卫星路7089号
项目联系人:宋老师
联 系 电话:0431-85582241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机械设备成套招标公司
地 址:长春市人民大街副54号吉林省政府四号办公楼
开户行:民生银行长春西安大路支行
开户名:吉林省机械设备成套招标公司
投标保证金账号:600049603
联 系 人:陈工
电 话:0431-88906208、88906656
传 真:0431-82771976
E-mail:jlbidding@foxmail.com
吉林省机械设备成套招标公司关于长春理工大学维修工程(69)二次公告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2015-10-28 17:51 点击:3